對于室內 LED 顯示屏的亮度的選擇,一般需要結合使用場景、環境光條件、觀看距離及內容類型綜合判斷,并非越高越好(過高易造成視覺疲勞,還會增加功率能耗)。以下是詳細的亮度建議及參考標準:

一、核心亮度范圍(單位:cd/㎡)
室內 LED 顯示屏的常規亮度區間為 200-800 cd/㎡,具體可按場景細分:
- 暗環境 / 近距離觀看(如會議室、監控室)
- 亮度建議:200-400 cd/㎡
- 理由:環境光較弱,過高亮度會導致屏幕反光刺眼,且近距離觀看時亮度感知更強烈,易引發視覺疲勞。
- 中等環境光(如商場、展廳、辦公樓大廳)
- 亮度建議:400-600 cd/㎡
- 理由:環境光適中(如自然光透過窗戶但無直射,或室內基礎照明),需保證屏幕內容清晰可見,同時避免與環境光反差過大。
- 高環境光(如玻璃幕墻室內、半開放空間)
- 亮度建議:600-800 cd/㎡
- 理由:環境光較強(如陽光直射附近區域、強光照明),需更高亮度抵消環境光干擾,確保畫面不泛白、內容可辨。
二、特殊場景的亮度調整
- 視頻會議 / 監控屏:需匹配攝像頭拍攝效果,亮度建議 400-600 cd/㎡,避免過亮導致畫面過曝或反光。
- 廣告宣傳屏:需吸引注意力,在中等環境光下可提升至 500-700 cd/㎡,但需避免直射陽光(否則需搭配抗光面板)。
- 小間距 LED(如指揮中心、精細顯示):因像素密集、觀看距離近,亮度通常控制在 300-500 cd/㎡,平衡清晰度與護眼需求。
三、關鍵注意事項
- 環境光適配:
- 若屏幕附近有窗戶或強光源,需通過亮度調節功能(如自動光感調節)實時適配,避免 “強光下看不清、弱光下太刺眼”。
- 內容類型影響:
- 顯示文字、圖表時,亮度可稍低(300-500 cd/㎡),避免文字邊緣模糊;
- 顯示動態視頻、高清圖像時,亮度可適當提高(500-700 cd/㎡),增強色彩表現力。
- 長期使用體驗:
- 亮度超過 800 cd/㎡的室內屏,長時間觀看易導致眼睛干澀、視覺疲勞,非特殊需求不建議采用。
總結
室內 LED 顯示屏的亮度選擇,一般以 “清晰可見且不刺眼” 為核心,多數場景下 400-600 cd/㎡是兼顧效果與舒適度的優選范圍,具體可根據環境光和使用需求微調,必要時選擇支持自動亮度調節的產品,提升適應性。